原文出自Mobile01數位相機綜合討論區

起因是01站友有人的拍攝圖片被Yahoo購物中心挪用所以有人去查了一下一開始簽訂的使用條款,赫然發現居然有些在條款中明定上傳照片可任意使用並授權第三者,節錄列舉如下

無名與YAHOO:有侵權條款。可任意利用並授權第三者

條款網頁
18. 您對Yahoo!奇摩之授權
任何資料一經您上載、傳送、輸入或提供予Yahoo!奇摩時,視為您已允許 Yahoo!奇摩可以基於公益或私益之目的,無條件使用、修改、重製、公開播送、改作、散布、發行、公開發表該等資料,並得將前述權利轉授權他人,您對此 絕無異議。您並應保證Yahoo!奇摩使用、修改、重製、公開播送、改作、散布、發行、公開發表、轉授權該等資料,不致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,否則 應對Yahoo!奇摩負損害賠償責任。

天空部落:有侵權條款。可任意利用並授權第三者

條款網頁
您對yam天空的授權
當您使用yam天空所提供的服務時,將任何資料上載、傳送或輸入yam天空,視為您已授權本公司在yam天空網站上重製、公開播送、修改、編緝或以其他方法利用這些資料,並可再授權第三人利用。

Flickr:沒有侵權條款。僅供Yahoo集團自己宣傳利用(確認中)

Google Picasa:沒有侵權條款。僅供GOOGLE自己廣告利用

PChome:沒有侵權條款。上傳的物件權利為原作者擁有

PIXNET:沒有侵權條款。上傳的物件權利為原作者擁有

Xuite相簿:沒有侵權條款。

更詳細說明請點上面連結回去觀看囉,各位攝影者要注意一下囉   :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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